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公司:

为有效应对到期债务风险,报经股东市国资委批准,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根据债券发行程序,公司拟启动主承销商的公开招标工作。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承国控司发〔2021〕85号)规定,现需选取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现发布比选公告。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比选单位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比选内容

公司通过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选,择优选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承担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招标代理工作。

本次比选的标准是通过服务能力、团队配备和报价等综合评分的原则来确定,即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依法合规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工作,选取专业高效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工作,公司拟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合作机构,并委托其开展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工作。

(二)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招标代理的相关资质,具有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和专业的人员,在承德市注册或设有办事机构;

2、投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无被司法行政部门、行业协会惩戒记录;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

3、投标单位应能够委派专业团队提供相应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4、本次比选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在获悉招标需求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招标方案》,并严格按照《招标方案》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2.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开展招标代理工作,2022年4月底完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工作。

四、需提交材料

拟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申请函;

(二)报价一览表;

(三)公司简介;

(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及相关资质证书(附复印件);

(五)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可提供近一年(2021年3月1日-2022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相关业绩,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等”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七)提供“为政府/国企等机构提供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八)投标方案(包括服务方案、服务优势、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九)需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各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7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承德市高新区国控大厦9楼融资规划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辛可

联系电话:0314-2051660

联系地址:承德市高新区国控大厦9楼融资规划部

 

 

附件:申请函

        

 

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4日